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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解读

课程分类:

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主讲老师:韩如波   讲师详情>>


工作背景:
中国工程法律专业律师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工程总承包业务部主任 全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一体化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副理事长 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调解员


主讲课程: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邀请培训和咨询:邀请培训

课程咨询: 136 0602 2286



课程大纲详细内容   

课程目标:



课程对象:




课程时间:

1天

课程大纲: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二、新版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主要修订

1、强调了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固定总价

2、合同价格区分税率细化合同价格组成 适应营改增计税需要

3、增加《发包人要求》《项目清单》《价格清单》等文件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对计价、变更、索赔等争议

4、不再直接约定变更的情形和范围而是通过变更指示等程序要件界定变更

5、参照FIDIC合同条件引入“工程师”完善发包人的管理

6、完善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架构,加强承包人管理的要求。

7、强化了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义务及未按约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合同解除权

8、明确人工费单独申请并按月支付为农民工足额按时获得工资提供保障

9、增加了履约过程中出现约定情形时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义务

10、承包商对竣工付款证书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发包人竣工结算的审批结果

11、关于分包规定的理解:主体部分设计或主体结构施工是否可以分开

12、强调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13、《发包人要求》和基础资料的错误风险分配

14、细化了不可抗力的通知义务,并将不可抗力的停工损失改为双方合理分担

15、增加细化了联合体模式承包工程的相关内容

16、增加承包人基于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赔偿最高限额

17、增加了BIM条款有利于BIM技术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应用

18、明确发包人违约时承包人解除合同有权要求返还质保金

19、借鉴FIDIC索赔逾期失权及2017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提出索赔的期限”

20、引入FIDIC的争议评审机制,多元化解决争议,降低争议解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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